《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公布。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年业务量达到500亿件,年业务收入达到8000亿元。意见还明确,将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
有专家指出,《意见》是继邮政法以来,在快递领域法律效力最高的一项政策支持。
而目前,快递的最后一公里配送绝大多数都是由三轮车来完成,快递三轮车问题也一直是快递业的一大遗留问题,本次国务院发布的《意见》里也出台了相关解决方案。
《意见》第三点第十三项“改进快递车辆管理”内容如下:
“制定快递专用机动车辆系列标准,及时发布和修订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各地要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
解 读
1、电动三轮车营运资格受国家层面肯定。
今年下半年开始,很多地方城市都开展了针对电动三轮车,尤其是营运电动三轮车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对象不仅包括我们所俗称“三蹦子”的客运三轮,快递专用三轮被扣的新闻也屡有传出。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电动三轮车营运资格首度收到国家层面的肯定,其中明确指出的“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同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将成为以后各个城市开展电动三轮车管理的重要参考。当然,这也只是针对快递三轮,鉴于目前电动三轮车被用作营运性质使用的行业着实不少,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的确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适当的规范化治理还是十分必要的。
2、快递电三轮标准将根据2014年《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调整制定。
2014年,国家邮政局就曾对外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从尺寸限值、装载质量、最高车速、制动距离、机械性能等方面,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技术要求予以规范。该标准已于去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快递三轮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15千米/小时;一次充电后,续驶里程应不小于50千米,并只准乘坐驾驶人1人;正常骑行、搬运和维修快递三轮车时,人体及手、腿可能触及之处不应有尖角、毛刺、飞边等外露的锐边;厢体门宜采用双门对开的形式,并装有防盗锁;车厢体上应有“快递”统一标志、快递企业标志等信息。
3、快递电动三轮车标准将对未来电三产业标准起到标杆作用。
众所周知,如今的电动三轮车产业还是一个没有权威标准、没有权威机构的野蛮生长的产业。这也使得很多地方在管制电动三轮车时参考的“标准”也五花八门,大都是以机动车标准来划分,不仅给使用者带来损失(扣车),也让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始终内心忐忑。就和电动自行车产业面临的情况一样,标准已经成为悬在整个行业头顶的一把利剑。
今年,金彭、江苏宗申等大企业先后中标快递车大单,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在业内的品牌影响力,更是因为他们参照2014年《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达到了招标要求。也就是说,目前电动三轮车企业是可以参照该标准制造出产品的,尚在企业可接受范围之内,同样也在国家承认范围之内,未来相关部门制定电动三轮车产业标准时,肯定会将以《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为蓝本制定的邮政三轮标准作为重要参考,还在彷徨的企业不妨研究一下《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
当然,电动三轮车产品系列很多,邮政三轮也只是其中一个系列而已,但一些速度、续航里程等方面的规定,需要值得注意。